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首次对全省3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陕西崇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巨子生物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博鸿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被评为2018年度质量信用等级A级企业,4家企业被评为B级企业,3家企业被评为C级。有1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18年全年未生产不予评定,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注销。
为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省药品监管局在征询全省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包括抽检稽查)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成立化妆品专家组,对全省3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是否存在影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综合分析,结合对企业年度监督管理、日常检查、抽检等综合情况,经过检查组专家初评、省药监局审定、网上公示等程序完成了首次评定和公布。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信用监管和风险防控要求,对A级企业产品备案等工作可简化相关手续,给予绿色通道待遇,适时进行个别抽查;对B级企业省药品监管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C级企业将其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力度,每年监督检查至少2次,同时不定期安排飞行检查,提高风险防范力度。
为加强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25日出台了《陕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质量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每年评定一次。其中,A级企业评定条件为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化妆品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生产,无违法违规生产被行政处罚的;B级企业评定条件为基本按照有关条例、规范和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生产,未被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而企业管理混乱,未能按照有关条例、规范和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并且累计两次因违反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处罚;累计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被药品稽查部门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或未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则被定为D级,对质量信用级别为D级的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将企业信用信息推送至省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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