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健康 > 陕西名院 > 西安市第五医院 > 正文

西安市第五医院西安市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

西安市第五医院 西安市第五医院 2021-02-19 13:08:10
[摘要]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安市第五医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及实时结算工作。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工作的通知》(市医保〔2020〕117 号)要求,西安市第五医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及实时结算工作。

微信图片_20210219130533.png

  报销比例  

微信图片_20210219133754.jpg

  注:一个自然年度享受一个起付线。西安市城乡居民多耐药肺结核支付比例70%。
  资格认定①2021年1月1日之后因范围内慢性病在西安市第五医院住院的,出院结算后凡符合该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在西安市第五医院申请;②2021年1月1日之前因慢性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将相关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参保职工)或社区(参保居民),统一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次月享受);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和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血液透析除外)范围内的药品,不能在门诊慢性病中进行报销。

编辑:韩林娜

相关热词搜索: 城乡居民 门诊慢性病 医保报销

上一篇:西安市第五医院驻鄠邑区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核酸检测工作 下一篇:西安市第五医院纪委开展春节期间巡查工作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