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与预防性治疗工作,进一步降低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发病率,最近,《陕西省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指导意见》已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实施。
随着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深入,我省的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精准发现人群中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在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据估算,全球近三分之一的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我国逾2亿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其中有5%~10%可能发展为活动性结核病。早起识别潜伏感染人群、并采取预防性治疗措施,防止潜伏感者发展为病人,成为控制和消除结核病的关键。《全球结核病防治行动(2.0版)》呼吁要加强结核病患者家庭接触者和其他高位人群筛查,WHO强烈建议在未来18个月要加快预防性治疗的实施。
为使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尽快实施落地,自今年3月份起,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调研、讨论并函询国家结核病防治专家意见,依据《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结合我省实际,数易其稿,制定了《陕西省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指导意见》。
《陕西省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指导意见》分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两个部分。分别就筛查对象、筛查方法、组织实施及预防性治疗工作实施原则、预防性治疗对象、预防性治疗前评估、开展预防性治疗动员和健康教育、落实知情同意、预防性治疗方案、随访复诊、不良反应检测及处置、预防服药停窑指征、预防性治疗者的登记管理、预防性治疗这的健康管理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高危人群涵盖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家庭密切接触者,包括5岁及以下的婴幼儿、≥5岁的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HIV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糖尿病患者、矽肺病患者、其他免疫力低下人群;学校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从事结核病诊疗及防治的医护人员、服刑人员、羁押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戒毒者以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需要开展筛查的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如福利院、养老院、畜禽养殖人员等。
预防性治疗工作原则上由各地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包括确定预防性治疗对象、治疗前评估、治疗方案的制定、随访复诊管理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劳教羁押场所等机构的卫生工作人员等负责预防治疗对象的健康管理。具备预防性治疗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部署,承担预防性治疗任务。疾控中心做好业务技术指导,预防性治疗数据收集、审核、报告等工作。 (记者刘雅婷 通讯员贾平安)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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