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方案要求,近期,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药品流通监管事权清单、责任清单和协作清单修改完善进行了安排部署。
早在2017年,汉中市就制定印发了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责任落地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区)、镇(街道办)三级监管部门的责任清单并编印成册。随着近三年来辖区企业和监管人员的变化,原有责任清单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监管工作需求。为此,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使用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对“三个”清单的制修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了责任清单的形式和主要监管方式
清单中确认属于县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县区进行检查,每年必须做到全覆盖监管。县区市场监管局和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也要按照责任清单和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好监管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明确监管频次、覆盖面等任务要求。同时规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督导检查等,应当纳入协作检查范畴。
遵循上述工作原则,目前汉中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编修“三个”清单,务必做到夯实药品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对象不漏一户,确保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编辑:拓泽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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