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强化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近日,洪庆所针对以下三个方面内容,积极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一查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二查处方药销售情况。对企业近期销售的处方药和处方进行核对,零售企业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及GSP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将销售的处方药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销售。三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洪庆所将加大检查频次,深化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监管,持续规范和净化辖区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让群众安全购药,购放心药。
编辑:拓泽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志丹县召开全县“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推进会 下一篇:铜川市开展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