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科研型博士后
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过论著或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
临床型博士后
应届博士毕业生;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
二、待遇支持
薪酬待遇
1.地方博士后:在站期间基础薪资、科研绩效、年度考核奖励等年收入可达45万以上(各类待遇政策按最新规定执行)。(1)全额资助年薪30万(不含绩效),缴纳社保公积金;(2)部分资助年薪17万(不含绩效);(3)享受年度考核奖励;(4)根据在站期间承担课题、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情况,达到绩效标准的,进行一次性发放。2.军队人员博士后:按照军队规定发放工资、科研岗位等级津贴等。
学术支持
1.鼓励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并给予相应经费配套。2.学校设立“蓝剑基金”,给予博士后科研课题资助。3.医院提供博士后科研启动金。4.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临床疾病研究中心开放课题优先资助。
其他福利待遇
1.人事政策。(1)优先评定职称;(2)优先选聘文职人员;(3)军人优先选调;(4)出站择优留院,对接其他人才计划。2.地方博士后子女在学校幼儿园入托享有费用优惠。3.享受本单位同类型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福利。4.提供博士后公寓,免收物业及取暖费。5.地方博士后体检与就医享受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三、应聘方式
方式一:直接联系意向合作导师后,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医院。
方式二:直接投递简历至医务处邮箱,由医务处推荐联系合作导师后,提交申报材料。(合作导师信息及材料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76025
邮箱:ywcyjs@163.com
邮编:71003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45号空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务处
附件1:合作导师信息
附件2:进站材料清单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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