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旨在通过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和科学补碘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5月13日,针对陕西省碘缺乏病的防治状况、补碘的最佳方法等问题,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所主治医师高雪娟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哪些人群最容易受碘缺乏危害影响?
高雪娟:碘作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关键原料,在维持机体代谢平衡、促进生长发育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孕妇碘缺乏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产、胎儿先天畸形、地方性克汀病及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新生儿碘缺乏可造成新生儿死亡率增加、甲状腺功能减退、大脑和身体发育迟滞;儿童、青少年碘缺乏可影响智力发育、身体发育,造成运动、视觉、听觉障碍,突出的表现是甲状腺肿大;成年人碘缺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肿大等。
记者:陕西省碘缺乏病的防治状况如何?
高雪娟: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是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陕西省是历史碘缺乏病重病区,绝大部分地方为碘缺乏区。1994年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政策以来,陕西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技支撑、全民参与”的防治体系,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碘盐生产供应网络、完善的碘营养监测和病情监测体系、多样化的健康教育模式,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8岁至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5%以下,碘营养持续处于适宜水平,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记者: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后还需要继续补碘吗?
高雪娟:健康成人体内的碘总量为20毫克至50毫克,平均为30毫克。碘在人体内每天都在代谢。在碘摄入停止的情况下,体内储备的碘仅够维持2个月至3个月。
在充分考虑碘缺乏地区居民每日膳食碘摄入量、食用盐碘含量和食盐摄入量的情况下,食盐加碘在碘缺乏地区不会引起人群碘摄入过量。采取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对消除碘缺乏危害作用显著。监测数据显示,我国B超甲肿率从1997年的9.6%下降至2023年的1.6%;2010年以来,我国处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目前虽然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但自然环境缺碘造成的碘缺乏危害风险是长期存在的。预防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就是持续、科学补碘,避免因碘摄入不足造成的危害。我国存在少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区,在这类地区主要采取改水降碘、供应未加碘食盐的防控措施,保障人群碘营养处于适宜状态。
记者:补碘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高雪娟: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且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最简便、安全、有效的补碘方式是家庭烹饪坚持使用加碘盐。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可以保护大多数人免受碘缺乏危害,是提高人口素质、利国利民的重要公共卫生举措。
根据居民碘摄入来源和食盐摄入量的变化,我国先后3次调整食用盐碘含量。目前,我国居民食用盐碘含量包括20毫克/千克、25毫克/千克和30毫克/千克,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食用盐碘含量。
以每天吃5克碘含量25微克/克的碘盐为例,按烹调损失20%计,通过碘盐摄入的碘约是100微克,加上食物提供的碘,每天碘摄入量基本能达到《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一般人群的推荐摄入量(120微克/天)。孕妇、乳母应选用含碘量较高的碘盐,并鼓励摄入海产品、蛋、奶等含碘丰富的食物增加碘摄入,保障胎儿和婴儿的健康发育。
消除不等于根治,碘缺乏病防治必须持之以恒。建议广大居民继续坚持食用合格碘盐,儿童、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要特别注意碘营养补充。
编辑:齐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