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首席记者马相)近日,陕西省医保局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缴费期为10月(具体以各统筹区通知为准)至12月25日。
《通知》明确,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部分群体的参保资助及补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进行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新增医保部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及“医保钱包”在线缴费渠道,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在实现统筹区内代缴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功能至省内异地以及依托“医保钱包”实现跨省缴费。
编辑:韦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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