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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安陕西我把关|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药品监管提质增效

陕西省药监局 华商网 作者:华商全媒体记者 袁毛毛 2024-12-25 11:36:42
[摘要]近年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监管、查隐患、保安全,创新“四个三”模式,构筑药品监管“防护墙”,守牢药品监管“安全线”……

  编者按:为进一步宣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提升药品监管社会影响力,陕西省药监局联合华商网共同推出“药安陕西我把关”宣传专栏,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药品监管故事,展现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和付出,提升药品监管人员的自豪感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激发新体制下药品监管战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在动力,为全面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宝鸡市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商全媒体记者 袁毛毛

  近年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监管、查隐患、保安全,创新“四个三”模式,构筑药品监管“防护墙”,守牢药品监管“安全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使命担当。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在药品监管战线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药品监管人员储备,局机关设立药械监管股,配备专职药品监管人员3人,各市监所均明确不少于2人从事药品监管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设立食品药品执法中队,配备专职药品监管执法人员3人,采取以课代训、业务学习、网络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学习力度。建立了股、所、队协同执法、案件评查等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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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局通过整合镇、村现有资源,建立由县局、9个市监所、70个社区村为架构的三级监管网格。在全县9个镇66个村4个社区配备了9名镇级药品安全协管员和80名村(社区)药品安全信息员,实现药品安全“两员”镇村级全覆盖。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合理配置村社区药品信息员数量,原则一般村、社区配备1名信息员,对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增加配备到2-3名信息员,确保覆盖辖区每一个村(社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队所负责人分片抓,监管人员包点抓、协管人员辅助抓。让一级网格员镶嵌进入二级网格,二级网格员下沉至三级网格,层层指导督促药品监管工作高效开展。

  按照企业自评、县局初审、市局审核的程序,对全县3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分级监管评定。以评定结果为依据,制定《年度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统筹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检查和低效检查,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充分运用“陕西省药品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积极开展日常监管、信用等级评定、稽查执法等相关工作,落实药械化电子监管“一企一档”。今年来,共录入药品零售企业检查任务30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任务58户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任务167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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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基层药械化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凤县市场监督管理探索编制印发《药械化领域办案指引》,总结提炼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容易出现的重点违法行为33类,并围绕违法行为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查标准和要点85项,让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能够参照《指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提高药械化监管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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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局还推行药品稽查执法“三级联动”,实现药械化案件从“股室包办”“大队主办”到“全员办案”的新局面,形成了“以基层所为主体,药械股为补充,执法大队为后盾”的执法联动新模式。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联合检查纳入全县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今年以来,该局与县卫健局、县公安局通力合作,开展联合检查3次,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查而有序”、“查而有效”。同时,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工作机制,保持与纪委、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实时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向公安局移交药品违法案件1件,构建安全、有序、健康的药品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了药品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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